
代表单位参加比赛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案情简介王某为某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1月19日,王某代表单位参加由县总工会组织的五人制雪地足球比赛时,不慎摔伤右髋,后被送至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右髋臼骨折伴脱位,右坐骨骨折”,建议手术治疗。 处理结果人社局最终认定王某所受伤害为工伤。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
2025-04-07 07:23:00

挂靠方雇佣的员工与被挂靠方是劳动关系吗?
挂靠人(车主)将车辆挂靠在被挂靠人物流公司名下运营,其招用的司机在工作中受伤,该司机的用工主体责任应该由谁承担?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这样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官司阐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宗旨,在于更加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非改变认定
2025-04-07 14: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