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台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实施办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汝兮)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对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中大抓落实、成效明显的地区、单位予以表扬激励。通过科学制定督查激励项目、评价体系和指标,公平公正公开组织评选,激发全省上下大抓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大动力。
办法明确将遵循服务发展大局、科学规范评价、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正向激励这四项原则。激励对象覆盖市州人民政府、湘江新区及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实施主要流程包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省直相关部门,于年初提出年度督查激励项目,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省直相关部门分别就牵头负责的督查激励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发布;省直相关部门按规定组织督查激励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核拟激励名单,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表扬通报。
此外,督查激励项目设置坚持“对标对表、聚焦重点、能进能出、动态调整”原则。除对标国家有关评价指标体系或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外,单项督查激励评价指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不设立二级指标。设立子项目的,所有子项目评价指标数量之和原则上不超过10个。
同时,督查激励将建立“申诉复核机制”和“核查监督机制”。省直部门设立申诉复核电话,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牵头部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对收到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核查或交由省直牵头部门核查,并将核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申诉单位或申诉人。
除通报表扬外,办法还明确提出了多维度激励措施:省直部门可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激励对象先行先试,鼓励激励对象担当作为、敢闯敢试,进一步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督查激励示范引领作用。还要注重梳理总结受激励地区、单位经验做法,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道以及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