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小区几乎家家有此隐患,物业:钱都发业主了
除了高空抛物
高空坠物
也是“城市上空的痛”
最近
松江区五洲云景花苑的底楼居民吴先生
通过“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称
上周四(4月3日)中午
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在阳光房玩耍时
突然被轰隆一声巨响吓到
命悬一线!
吴先生讲述了
当时惊心动魄的一幕
↓↓↓
吴先生:
4月3日11点左右,我老婆和孩子在阳光房里正在玩,突然楼上的四块外墙玻璃掉了下来,把我们家的阳光房直接砸穿了。幸好我们阳光房做的比较厚,人没事,但是受到了很大的惊吓。
掉下来的玻璃
足足有一指厚

从天而降的玻璃
来自哪里?
原来,4楼的一户阳台上
外层的4块玻璃都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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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
玻璃掉落的业主
主动赔偿物损并拆除松动玻璃

不过
吴先生发现
小区这样的安全隐患
仍普遍存在
吴先生:
几乎每一栋楼都有这样的安全隐患,虽然这次是砸到我们家,但很多有安全隐患的玻璃都是对着走道,有几栋楼腐蚀得很厉害,很明显。一旦有脱落,可能就直接砸到人了。而且我们邻居说,楼上的玻璃已经掉下来好几次了,把他家都砸了。
五洲云景花苑是一个高层小区
出问题的阳台栏杆和玻璃
是2007年小区建成时的原始标配
目前
严重锈蚀情况随处可见

坊记联系到小区物业,对方表示,事发后已对整个小区1087户展开了相关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不容乐观。
陆亚海 五洲云景花苑物业经理:
能拆除的尽量拆除,不能拆除的也通知了业主,其中还有大几百户玻璃没有更换。
为何2007年建成的商品房小区
标配阳台栏杆和玻璃
损坏会如此严重

物业经理介绍,他们是小区第四任物业,于2020年入驻该小区。2015年时,开发商针对阳台锈蚀问题曾给小区一笔67万余元"补偿款",当年物业按每户阳台面积分发,签收文件要求业主用此款维修腐烂损坏护栏。

统计显示
绝大多数业主已领取
物业认为
业主应自行承担维护责任
陆亚海 五洲云景花苑物业经理:
补偿款的标准为南阳台50元一米,北阳台85一米。目前,已领取了一千多户。(坊记:因为他们拿了这个钱,所以应该自己维护是吗?)是的,还是要靠业主自己更换。

事实上
多数业主仅做简单加固
有些甚至未作处理

坊记联系了此次掉落玻璃的业主,他表示,十年前领到几百元补偿款,但远不足以更换阳台栏杆和玻璃,并且也不认可物业这种"收取补偿款等于全权维护"的说法,他认为物业对外立面设施应负更多责任。
发生玻璃掉落业主:
房子毕竟是开发商造的,维护正常来说应该是物业做,但是一直都没有做,(这次掉落)我是赔付了,但是物业是不是也有责任呢?
物业和业主之间
就维护责任存在争议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
到底如何处置?
谁来负责落实?
其实不明确
对此
相关专家认为
即使开发商对建筑瑕疵进行补偿
物业仍应对公共部位维护和小区安全负责
相关费用可由维修资金支取
管怀圣 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教师 房屋质量检验师:
护栏属于外立面的一部分,所以应该动用维修基金,小区公共安全的责任主体也应该是物业单位。将这笔钱分发给居民,当时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应该进入维修基金,再从维修资金支出。我建议还是统一由业主大会来征询、比价,最后完成维修。当务之急是排除安全隐患。
据悉,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沟通确定处置方案。
刘先生 五洲云景花苑业委会主任:
我们先进行紧急排险,后续我们会和居委、街道再进行联合的行动,以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来配合、落实这件事。
玻璃坠落非一日之锈
开发商以"补偿款"替代系统性整改
物业以"钱已分发"推诿维护义务
业主以"杯水车薪"暂缓修缮
三方看似合规的操作
实则构成责任链条的连环脱节
外立面作为建筑"皮肤"
其安危关乎公共安全
岂能碎片化切割?
法规早有界定
公共部位维修属全体业主共有责任
需通过维修基金统筹解决
当年67万元补偿款若纳入"大修池"
何至于今日隐患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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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记者: 陈蓓儿
编辑: 小门耳,薛怡馨,吕琼
摄像: 金狄
责编: 朱静文


